起訴離婚找不到人怎么離婚?
有時夫妻一方想要進行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就會選擇逃避的方式,不去參加訴訟,那么起訴離婚找不到人怎么離婚?起訴離婚對方不來怎么判?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找不到人怎么離婚
(一)如果一方已經失去聯系滿兩年,配偶可以先申請宣告失蹤,然后到法院起訴離婚。對于配偶被宣告失蹤的離婚訴訟案件,法院應當直接判決準予離婚。
(二)如果不滿足宣告失蹤的條件,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發出公告送達相應法律文書。公告期滿后,正式開庭時被告不來出庭,法院也可以做出缺席判決。
二、起訴離婚對方不來怎么判
起訴離婚對方不來,如果對方經法院拘傳仍然不出席法院審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判決,但會不會判離婚依據實情而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的方式
夫妻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中的一種方式進行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離婚的程序也會不同。如果是協議離婚,那么要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其中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進行離婚手續的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那么要起訴方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到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