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
在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處理任何事情都要講究一定的步驟,不能夠隨意按想法來處理,這樣會沒有規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首先要明確雙方共同財產的范圍有哪些,然后再進行財產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要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接下來和小編一起學習一下下面這篇文章。法律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希望對你當前所面臨的問題能夠有所幫助。
一、法律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
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二、特有財產的分類
關于特有財產的分類,根據產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財產可分為法定的特有財產和約定的特有財產。
第一、法定的特有財產,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所確認的夫妻雙方各自保留的個人財產。
第二、特有財產制,就是夫妻在實行共同財產制時,基于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圍的個人所有財產,并對該財產進行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有關的財產責任、特有財產的效力等內容組成的法律制度。
三、怎樣理解特有財產制
第一、特有財產制是對夫妻共同財產制的限制和補充。特有財產制是與共同財產制同時并存的,沒有共同財產制,也就無所謂特有財產制,特有財產制是共同財產制的限制和補充。
第二、特有財產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別保留的個人財產,獨立于夫妻共同財產之外,夫妻雙方對各自的特有財產,享有獨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他人不得干涉。夫妻可以約定將各自的特有財產交由一方管理;夫妻一方也可以將自己的特有財產委托對方代為管理,對方代為管理的,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代理的一般規定。對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負擔家庭生活費用時,夫妻應當以各自的特有財產分擔。
通過學習了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這一篇文章,我們了解清楚了。法律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首先要明確雙方共同財產的范圍有哪些,然后再進行財產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要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感謝您的閱讀。